(一)普通类
1.本科提前批设常规志愿和1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设1个第一志愿和3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参考志愿,每个志愿均为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均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征求志愿设12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即一个志愿填报某所院校的一个专业,下同)。
2.本科一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每次征求志愿均设6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均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
3.本科二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每次征求志愿均设1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均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
4.高职(专科)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设40个、每次征求志愿均设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二)艺术类
1.本科提前批只设常规志愿,常规志愿设3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均设6个专业志愿。考生不得重复填报同一院校志愿,即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均须为不同院校。
2.本科A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每次征求志愿均设12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3.本科B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每次征求志愿均设16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4.高职(专科)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每次征求志愿均设16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三)体育类
1.本科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每次征求志愿均设6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均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
2.高职(专科)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每次征求志愿均设16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一、志愿设置新变化
1、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由以学校为志愿单位变为以“专业(类)+学校”为志愿单位,即1个“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
2、其中,普通类考生每次最多可填报96个“专业(类)+学校”志愿,艺术、体育类考生每次最多可填报70个“专业(类)+学校”志愿。
3、实行顺序志愿的批次,仍延用现行的以学校为单位的投档方式。
二、优先从专业角度报志愿
采用“专业(类)+学校”志愿模式,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优先从专业角度选择高校并填报志愿。与以往相比,其优势主要体现在:一是能够更好维护考生利益。在考生的选考科目与招生专业(类)相符前提下,考生直接填报到学校的具体专业,取消了专业调剂,从而避免被调剂到不喜欢专业的遗憾,有利于学生职业意识的`培养和学生个性特长的发挥,促进学生的成长成才。二是能够促进高校进一步加强专业建设。三是能够强化相关领域人才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