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5月15日,新疆都市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办了解到,新疆各地、州、市的体检工作应于5月15日结束。各地招生办公室会将所有体检结果及时反馈给考生所在中学或单位直至考生本人。
新疆都市报讯 (记者叶晓敏报道)5月15日,新疆都市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办了解到,新疆各地、州、市的体检工作应于5月15日结束。各地招生办公室会将所有体检结果及时反馈给考生所在中学或单位直至考生本人。需要体检复查的考生,要经地、州、市体检领导小组同意、在规定时间到指定的医院进行。
据了解,高三考生的体检须在当地招生委员会指定的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指定了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为自治区普通)体检终检医院,对有异议的体检结论作出最终裁定。
据了解,今年的高考体检取消了乙肝项目检测,转氨酶检测仍作为体检项目,转氨酶显示异常的学生,要进行复查。转氨酶超过参考值上限指标两倍以上(含两倍),要进行B超复查。如果诊断肝部弥漫性病变者(脂肪肝除外),即肝部具有传染性,体检结论将为不合格。
考生应根据体检结果正确选择志愿和专业,各中学应特别注意指导专业受限和残疾考生正确地选择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