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志愿设置及志愿填报
18、志愿根据录取批次进行设置,录取分五个批次:
(1)提前批本科:艺术、体育、)考生(不含限报考生),可按《专项计划》的规定填报区内外“专项计划”志愿;具有红寺堡区、沙坡头区的兴仁镇和蒿川乡、中宁县的喊叫水乡和徐套乡户籍和高中学籍,且在当地高中学校(含宁夏六盘山高级中学、宁夏育才中学)修满三年规定年限教育的2014年普通高考考生(不含限报考生),可按《专项计划》的规定填报区内“专项计划”志愿。对于上述生源范围的农村户籍,且在当地高中学校(含宁夏六盘山高级中学、宁夏育才中学)修满三年规定年限教育的2014年普通高考考生(不含限报考生),亦可填报“宁夏大学、宁夏医科大学招收贫困地区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志愿。不符合《专项计划》中规定生源范围的考生,填报的“专项计划”和宁夏大学、宁夏医科大学招收贫困地区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志愿无效。
民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少数民族考生应积极填报民族院校志愿。达到本科相应批次录取分数线下80分以上的少数民族考生和达到高职(专科)最低录取资格线下60分以上的少数民族考生,方可填报相应录取批次少数民族预科班志愿。
取得宁夏2014年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统一考试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方可填报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专业志愿;参加宁夏2014年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统一考试报名并取得高校单独组织的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志愿。
达到第一、第二批本科院校同批次录取分数线下20分以上的未录取考生和第三批本科、第四批高职(专科)院校最低录取资格线以上的未录取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应录取批次的“征集志愿”。
22、志愿填报实行公布分数后,通过网上分时填报。
6月20日至24日:填报本科(含本科预科、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高校自主选拔、本科“专项计划”和宁夏大学、宁夏医科大学招收贫困地区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招生,不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本科)志愿、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志愿、体育类本科专业(不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体育类本科专业)志愿。
7月26日至29日:填报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本科(含独立学院、民办高校艺术本科类专业和体育类本科专业)志愿,高职(专科)(含高职[专科]“专项计划”、高职[专科]艺术类专科专业和体育类专科专业)志愿。
各批次中的“征集志愿”填报时间:在各批次录取期间另行向社会公布。
23、考生填报志愿必须根据宁夏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院校及专业计划,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按照网上志愿填报办法由考生本人选择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因考生本人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填报免费师范教育专业志愿的考生须签订《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填报定向志愿的考生须在填报志愿前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填报宁夏医科大学国家中西部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项目专业志愿的考生须在填报志愿后录取前与宁夏医科大学签订《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教育协议书》。填报高校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招生计划的志愿时,除按要求填报外,还需写出书面申请并由考生家长或监护人签署意见(考生本人、考生家长或监护人须亲笔签名)于6月30日前交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
24、填报军事院校(含国防生)志愿的考生,只限于应届高中毕业生,未婚,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4年9月1日后出生);填报公安类非现役院校或专业志愿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2年9月1日后出生);填报公安类现役院校或专业志愿的考生,只限于应届高中毕业生,未婚,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4年9月1日后出生);填报体育类专业志愿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89年9月1日后出生)。
25、报考类别对填报志愿的限定:
(1)文史类考生不得兼报理工类专业;理工类考生不得兼报文史类专业。
(2)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并填报艺术类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得填报提前批录取院校的非艺术类专业志愿。
(3)体育术科测试合格并且填报提前批录取院校体育类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得填报提前批录取院校的非体育类专业志愿。
(宁夏教育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