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广西所有普通高中全面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并逐步向全面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过渡。
日前,自治区教育厅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对我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业水平考试)的性质、功能、内容、方式、时间、成绩认定与运用等做了明确的规定。该《方案》规定,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目前暂不与普通、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等10科(通用技术待应用技术考试成熟后再开考);考查科目为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和生物实验操作等10科。
《方案》规定,我区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采用等级制,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D等为不及格。高中在校生只有满足了综合素质评价合格、修满规定学分、学业水平考试各科成绩合格、各科考查成绩合格四个条件,才能按时获得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方案》明确规定,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不仅是高中学生毕业的必备条件,还将记入毕业生档案,成为普通高校录取新生的参考依据。但目前我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暂不与普通高考成绩直接挂钩。
学业水平考试将更注重考查学生学以致用能力
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会考注重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考查,学业水平考试则根据课程目标对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维度的表述,重点全面考查学生掌握基础知识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业水平考试题目更通俗易懂、贴近生活,更注重考查考生活学活用现代科学知识去解决生活实际问题的能力,通过考试改革引导学生学习目的、学习方式以及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方式的转变,为高等教育培养和输送创新能力、实践能力、自主学习能力强的综合性人才。(通讯员杨娜)
(广西新闻网)